福建七部门率先联合行动 让办电更省时省心省钱
近日,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提出联合行动,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措施,将福建“获得电力”服务打造成国际一流水平、树立国内营商环境品牌标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的供电服务,切实满足用电企业和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用能需求。
《行动方案》提出,办电更省时。在2020年底前实现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3个、5个工作日以内,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供电企业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22个、32个工作日,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25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2021年、2022年底前,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电更省心。在2020年底前实现居民用户、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4个的基础上,2022年底前,有条件的地市将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环节进一步压减至3个,全面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办电更省钱。2022年底前,鼓励各设区市借鉴厦门市做法(对辖区内1250千伏安及以下的企业电力外线建设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对市区630千伏安及以下高压用户投资建设到用户红线。
用电更可靠。2022年底前,福州、厦门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2、5、11小时,省内其他设区市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5、9、15小时以内。
(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