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确定
创新成立立法专班推进相关工作
福州新闻网2月1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18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已根据市委有关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作了修改,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立法计划,今年有11个项目安排审议,其中6项与非遗或文物保护相关。为高质量做好今年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已创新成立立法专班推进工作。
今年安排审议的项目有:《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三审)、《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二审)、《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已二审)、《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一审)、《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办法》、《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闽剧保护传承规定》、《福州市古厝保护规定》、《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改)》、《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废止)》。
还有16个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其中,8个项目进行重点调研论证,包括《福州市蔬菜基地保护条例(修改)》《福州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福州市平安建设促进条例》《福州方言(福州话)保护传承条例》《福州市闽江(乌龙江)福州段洲岛保护管理条例》《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福州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个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分别是《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修改)》《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改)》《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修改)》《福州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改)》。
目前,各立法专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成立立法专班,是立法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创新,有助于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接下来,要广泛发动人大代表和社会机构参与到专班工作中来,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让制定出的法规更加管用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