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提高公办校教师待遇
福州市日前印发《关于提高教师待遇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拟通过提高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推进福州市惠师强师工程,增强教师职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快教育优先发展。
主要措施包括提高班主任奖励金。具体做法是将班主任考评等级调整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考评等级优秀、称职分别按每人每学年12000元、8000元发放奖励金。
同时,提高因师资短期缺口聘请的临时顶岗教师的课时酬金,提高特教学校教职工特岗补贴,后者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500元。
通知还要求,增设新任教职工生活补贴,即为新入职前3年(含试用期)的在编教职工,按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福州市将向优秀教育人才定向提供限价商品住房。获得此项待遇的教师包括: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教师;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二等奖以上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
(记者 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