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院构建多方参与社会共治格局

去年以来召开公开听证11场,对6名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赖志昌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程慧 戴艳芳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丈夫见义勇为的行为终于得到认可!”接过见义勇为确认书的那一刻,王某的眼眶红了。

  2019年底,王某的丈夫郭某因阻止他人故意杀人被砍至重伤,家庭陷入困境,王某遂向福清市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于去年10月召开公开听证会,向郭某发放救助金5万元,同时针对听证会代表的意见,经走访核实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向福清市公安局发函建议对郭某的行为予以申报见义勇为。

  2020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坚持“应听尽听”,积极构建公开听证办案模式,构建多方参与社会共治格局,共召开公开听证11场,对6名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有力促进社会和谐。

  去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福清市检察院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组建专门办案团队,提前介入涉疫口罩诈骗、散布虚假信息案件6件,起诉9人。强化公益诉讼运用,办理涉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件。该院还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新福清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五定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4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人员涉罪案件,依法不诉6人。

  2020年上半年,福清市检察院牵头福清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实行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该院不断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1352件2039人,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2.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黑恶案件26件139人,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召开诉前圆桌会议1件,行政机关到期回复整改率达98%。

  “2021年,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有力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福清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马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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