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得限制省内流动 保障正常生产生活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何佳媛

  福州新闻网2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合理有序引导群众留闽过年。确需出行人员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前往中风险地区,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并严格落实往返疫情防控措施。各地要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六不准”要求,不得“一刀切”“层层加码”,不得限制群众省内流动,保障省内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加强留闽过年群众生活保障,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鼓励发展省内游、近郊游、乡村游,更好满足群众春节期间旅游休闲需求。

  做好留闽过年群众管理服务。确保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24小时开放,鼓励和引导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药店正常营业,保障群众就医需求。视情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

  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最大程度满足留闽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

  保障留闽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鼓励企业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引导吸纳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留闽过年的农民工做好工资休假等权益保障。

  积极营造留闽过年良好氛围。让留闽过年群众充分感受福建年的“味道”,积极倡导“云拜年”“云购物”“云餐厅”等新风尚。

  严格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快递小哥”和商贸、餐饮、交通运输、公安、医疗卫生等坚守一线岗位职工的关心关爱,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

福建:不得限制省内流动 保障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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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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