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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福建6个集体拟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21-02-03 20:56:40来源:新福建

公示!福建6个集体拟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月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表彰的200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及其事迹进行公示。新福建获悉,福建有6个集体进入公示名单,分别是: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纪委监委、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2020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在公示的基础上,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向全国扫黑办上报推荐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候选名单及事迹。全国扫黑办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议确认,拟表彰先进集体200个。

  自今日起至2月9日,全国扫黑办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及其事迹在媒体网站进行集中公示并刊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事迹”。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通过后附二维码向全国扫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公示!福建6个集体拟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事迹简介】

  福建省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刑侦大队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在全省率先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个、恶势力团伙6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274余起,抓获团伙犯罪嫌疑人175人。盯紧线索核查,通过开展不间断地滚动摸排,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配合开展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为2018年全区村级换届历史性实现两个100%提供了强有力保障。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国扫黑办、市扫黑办交办转办的235条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涉恶逃犯全部劝返投案,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发出公安提示函36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福州市公安局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高位部署、全警动员、重拳出击,强化破案攻坚,持续对黑恶势力进行强力打击,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战役。3年期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3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9个、恶势力团伙49个,破获涉恶类刑事案件5740起。盯紧线索核查,深挖犯罪线索,为实施精准打击提供支撑。配合开展农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联审,为全市村级换届提供强有力保障。全力推进“六清”行动,中央督导组交办的378件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22名涉黑涉恶逃犯全部抓获,对已查办的黑恶案件团伙成员财产进行再梳理,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发出公安提示函218件,责成专人督促整改回复,实现全部反馈回复,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福州市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纪委监委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2019年春季行动、2020年专项攻势,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主动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3年期间,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393件393人,其中立案“保护伞”109件1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0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立案数和查处数总量连续三年在全省各地市中保持领先。扎实推进“六清”行动,上级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全部按期查结“清仓”,自办查处全国扫黑办挂牌件毛仁春等人涉黑案、省纪委督办件福清林氏父子涉黑案、省扫黑办挂牌件闽侯张用城等人涉黑案等重点案件均已圆满完成。制定出台常态化推进涉黑案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办工作机制6项,细化工作措施20条,加强内部分工协作,推动违纪查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对重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列出市级督办“一案一整改”清单,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提醒(提示)函,推动相关单位和部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厦门市集美区纪委监委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集美区纪委监委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在惩腐打“伞”的主战场上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50人,追责问责96人。强化政治担当,将专项斗争与分领域整治、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通盘考虑、整体决策;拓展摸排广度,全面构筑区纪委、派驻组、镇街纪委、村居廉政监督工作室四级摸排网络;注重深挖彻查,深化与公安机关的线索双向移送、定期会商研判、协同交叉办案等联动机制;聚焦固本清源,在全市率先建立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机制,对5家涉及黑恶案件、政治生态污染严重的党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对症下药。先后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推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等145项,督促拆除黑恶犯罪分子违章建设8.9万平方米,推动滞发的1.59亿元征地款、1388.4万元分红款发放到位,以正风反腐的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集结优势审判力量攻坚克难,以高质量司法打赢扫黑除恶法律仗。3年来,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204件,生效黑恶案件涉案财产执行到位率92.41%,“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成效显著。为了防范打击短板与地域风险,先行先试由龙海、漳浦法院集中管辖全市11个县(市、区)涉黑案件、重大复杂敏感涉恶案件、“保护伞”案件以及上级挂牌督办案件,强化提前会商协调与严督实导,健全了统一裁判尺度办案机制。全市选派优秀刑事法官挂职锻炼,创建漳州涉黑恶案件专业化研究型审判团队,做到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建立起重大疑难案件攻坚机制。率先出台涉黑恶案件的农村土地、林地、滩涂承包经营权等七项产权处置指引,突破涉案财产执行瓶颈,杜绝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围绕重点领域、行业整治,推行黑恶大要案“一案一司法建议”制度,发出司法建议书69份,服务保障市域治理。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充分发挥组织统筹职能,建立同步审查等多项办案机制,牵头与市政法各家会签证据指引、协作意见,统一执法尺度。认真履行逮捕、起诉统一把关职责,共挂牌督办涉黑案件27个,推动全市依法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48件1187人,起诉268件1423人,改变涉黑涉恶定性39件,办案数位居全省前列。依法妥善办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12.03”涉黑案件,确保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组织开展线索大排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排查各类问题线索668条,有力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推动全市发出检察建议153份,强化跟踪问效,有效惩治非法高利放贷、“黑物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强有力推进“六清”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六清”目标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专项斗争工作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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