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人口500万以下城市要具备2天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能力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期,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
《通知》指出,要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运行状态。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发生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所在省份要在启动应急指挥体系的同时,成立前线指挥中心。
同时,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常住人口500万以下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具备在2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通过统筹省内资源和国家支持,具备在3—5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能力。各地要对核酸检测能力再摸底,统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力量,迅速补齐人员、物资设备等缺口。要加强重点人员筛查,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对一些重点场所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高风险地区入户“拉网式”排查
加强各方协作,“平战结合”组建流调队伍,科学配置专业结构,综合运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加强演练“备战”,规范开展流调溯源。同时,拓宽流调溯源思路,针对“人传人、人传物、物传人”开展多链条追溯分析,“人”、“物”同查,摸清疫情传播的脉络。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可随时转换的隔离房间。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转运到集中隔离场所。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每一位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
感染者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
要选择综合救治力量强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条件的综合性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并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重症监护床位。发现感染者后,确保2小时内转往定点收治医院。
强化院感防控,对发生院内感染的医疗机构要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扩大农村地区“应检尽检”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机场周边、城乡结合部、务工返乡人员较多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农村地区疫情监测,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定期核酸检测范围,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
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
发生疫情后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医疗机构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辖区内的疾控机构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要完善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发生疫情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不得晚于次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生疫情的市(地、州、盟)每天都要召开发布会,所在省份在疫情初期就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和政策解读。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强化督导检查,建立通报机制。春节前,各省份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