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新机制源头治理欠薪:让农民工满“薪”欢喜过个年
我省创新机制源头治理欠薪,连续五年实现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齐下降——
让农民工满“薪”欢喜过个年
“每月按时足额拿到工钱,我和工友们在福建打工很安心!”近日,在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的中建·岳前雅居项目建设工地门口,四川籍农民工徐东走到人脸识别闸机前,不到1秒识别通过进入建筑工地。随即,他的实名出勤记录上传至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
徐东是一名塔吊信号工,来福建打工已有十年。如今,他在老家买了房,在福州买了车,日子越过越有奔头。
为让农民工不再讨薪,“十三五”以来,我省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检查,累计为24.5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0.75亿元,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连续五年实现“三下降”。从率先全国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到率先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三大考核体系,再到建立讨薪纠纷警情联动机制,我省一系列创新举措得到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以前包工头常以工程款没有结算为由拖欠工人工资,农民工找我们帮忙讨薪,却发现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在某个工地干过,维权一开始就陷入尴尬。”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赵献忠介绍,近五年来,随着源头筑牢“防火墙”,这种尴尬越来越少。
不管项目是否赚钱,先保证农民工工钱。2016年起,我省要求所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进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规范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预防欠薪。“工资与工程款分离,工资单独列账管理,由项目部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有效降低了因层层转包产生的欠薪问题。”某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说道。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近年来,我省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对各地的综治考评、绩效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考评等三大考核体系,将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处置欠薪案件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全方位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管责任。如今,“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尽的责任”已逐步成为共识。
“黑心老板”违法成本更高了。恶意欠薪不仅面临罚款,还将面临牢狱之灾。五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391件,公安机关立案302件,涉及欠薪金额1.59亿元。2020年1月,省人社厅、公安厅联合建立讨薪纠纷警情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形成讨薪纠纷警情定期通报、互联共享、联动处置、案件移送长效机制,做到接报一起、甄别一起、查处一起。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我省还建立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老赖”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在住建、交通运输、铁路、通信等领域“一票否决”,构建用人单位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违法失信惩戒网。近年来,我省公布30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51家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让农民工满‘薪’欢喜回家过年,我们一直在努力。”省人社厅副厅长洪长春介绍,目前,我省正积极推进全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云上”全程监管破解欠薪治理“顽疾”。未来五年,我省将多措并举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健全长效机制,扎牢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笼子,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抓实抓好整治欠薪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