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门通报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人
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12日,福州交警再次启动上门通报程序,对辖区近期一批违法行为人予以通报、劝诫。
当日上午,仓山交警大队民警和仓山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一行来到迎霞新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黄某妹进行上门通报。违法记录单显示:9日,黄某妹在南二环路骑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被交警拦下。“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经民警劝诫教育,黄某妹充分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当场签署了文明出行承诺书,表示今后将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随后,交警来到双湖新城,对同样在9日南二环路骑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人陈某某进行上门通报。陈某某当场签署了文明出行承诺书,表示将引以为戒。
交警表示,针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上门通报行动将持续开展,希望广大市民出行时遵守交规,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