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来源:福建日报

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2020年8月20日,在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故道公园民法典主题长廊,市民用手机扫码体验主题长廊内的在线电子解读功能。新华社

  良法善治,民心所向。伴随新年的钟声,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而婚姻法、继承法等9部民事单行法律走进历史。

  实施十天来,我省多个法院陆续宣判了适用民法典的案件,涉及遗产继承、搭乘顺风车摔伤索赔、民间借贷纠纷等群众生活的诸多方面。这些案件是我省首批民法典“第一案”,引发各方关注。

  “好意同乘”发生事故谁买单?民法典为善意减责

  1月6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好意同乘”案件,为莆田全市首个适用民法典案例。

  该案中,林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无偿搭载林子某,途中与金属护栏发生碰撞致林某、林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林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林子某不负责任。事发后,林子某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林子某已构成人体损伤二处十级伤残等。林子某以林某等拒不赔偿其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请求判令林某赔偿林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6235.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因好意同乘发生事故引起的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该条款对“好意同乘”的责任分担作出明确规定。

  该案中,考虑到林子某系无偿搭乘林某驾驶的机动车,同时考虑林子某在搭乘车辆时未审查林某是否持有准驾相符的驾驶证,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城厢法院酌定由林子某自负20%的责任,符合民法典“好意同乘”的归责规定。因本起事故造成林子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53706.3元,故林某应赔偿给林子某153706.3元×80%=122965.04元。

  保护合法民间借贷,体现“法不溯及既往”法治理念

  “好意同乘”,是民法典为善意减责。在莆田仙游,1月7日宣判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利率保护上限案件,则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法治理念,引起民众普遍关注。

  2019年2月18日,被告林某以经商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陈某借款4万元,借款时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未约定借款期限。之后林某偿还借款9000元,尚欠借款31000元,经催讨未果,陈某于2020年10月9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林某偿还尚欠借款31000元及相应利息。

  仙游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陈某主张林某尚欠其借款本金31000元及相应利息未偿还的事实,有林某出具的借条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林某应负相应的偿还借款并支付合理利息的民事责任。根据民间借贷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决:一、林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某借款31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31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8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借款本金31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9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年利率15.4%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中,为什么分两个时间点计算利息?承办法官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这个规定,对新司法解释出台前的民间借贷利率仍适用“原司法解释”利率保护的上限,新司法解释不具有“溯及力”,体现“法不溯及既往”的现代法治理念。

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2020年11月27日,在中建二局上海大悦城二期项目工地举行的普法宣讲活动上,建筑工人翻阅民法典。新华社

  打印遗嘱是否有效?“见证人”需这样“全程参与”

  近日,思明区法院公布了一起继承纠纷典型案例,同父异母手足对簿公堂。该案还是民法典颁布以来,首例打印遗嘱相关案件。

  该案中,老陈的3个子女中,小雨、小俊是和第一任妻子所育,均已经长大成人,未成年的儿子小鑫是和第二任妻子所育。两段婚姻均以离婚告终。2019年老陈离世,并留有一份打印遗嘱,内容大致为:老陈在两位见证人的见证下立遗嘱,房产由小雨和小俊共同继承,房产以外的财产和债权分为3份,小雨占35%,小俊占50%,小鑫占15%。落款有老陈以及两位见证人的签名和指印,落款时间为2018年2月3日。

  儿女们因为遗产的继承产生了矛盾。小鑫起诉同父异母的姐姐、哥哥,其母亲林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要求继承老陈名下的财产。因在法律上有利害关系,法院还追加了老陈的第一任妻子刘女士为第三人。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这份引起争议的遗嘱属于打印遗嘱,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但是根据两位“见证人”的陈述,他们并没有在场参与遗嘱订立的全过程,这种见证并不是民法典继承编第三章所规定的见证。因不满足打印遗嘱的有效要件,不属有效遗嘱,所以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分配。

  民法典继承编跟随时代的发展,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遗嘱形式。目前一共有6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注:新增)、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注:新增)、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主审法官进一步解释,打印遗嘱的形成过程,一是在电脑上书写遗嘱,二是在打印机上将遗嘱打印出来。因此,民法典继承编的“见证”要求见证人全程在场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虽然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完成,但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参与,书写遗嘱时应在场,打印遗嘱时也应在场。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每一页上都要签名。

  “订立遗嘱时应注意这些要件,避免遗嘱无效,引起争议。”法官特别提醒。

  推动民法典更好落地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去年5月28日民法典公布后,省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就实施民法典进行专题学习、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从强化理念提升、强化系统培训、强化权益保障、强化普法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保障了民法典在我省顺利实施。

  如何更好地学习宣传民法典,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省高院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强化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带头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坚持公正司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服务群众,继续搞好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作为新中国第一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关系国计民生、关乎你我他的基本法,民法典开始走进千家万户。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法官曾争志认为,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全面规范社会经济领域以及婚姻家庭等私人生活领域。“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必须充分理解民法典精神,用体系思维、逻辑方法对民法典中的新制度、新法条进行学习和研究,理顺新法和旧法、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为准确适用民法典打下基础。”她表示,要做好民法典宣传员,把专业知识、审判经验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让法律条文变得生动起来,让法典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百姓知法、懂法、爱法、守法。

  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李芹花律师长期代理民事案件,十分关注民法典及其实施情况。她认为,我省首次“亮相”的几个案件,多数来自基层法院,案件判决辨法析理、令人信服,为民众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普法课。她表示,随着民法典的施行,需对被废止的9个法律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发文废止多个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陆续推出多个新的司法解释,并还在继续进行中。“作为法律人,必须抓紧更新学习,以更好地理解与运用民法典。”

  推动民法典更好落地,需要各方共同努力。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实施民法典、送法到基层”的专题活动。参加活动的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建议,立法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对民法典实践的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民法典“第一案”亮“典”

  2020年9月9日,邵武市水北街道组织司法所、禁毒站等单位到辖区水北中心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向师生讲解《民法典》法律法规。龚义麟 李小辉 摄

  你的生活将有这些大不同

  ● 婚姻很神圣,保护更细致

  你的结婚对象隐瞒重大病史怎么办?

  民法典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三十天“冷静期”。遇到家暴等情况不用等对方同意,可以直接到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还加大了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规定如果对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任性服务要不得,物业管理讲“武德”

  你因为对物业服务不满拒交物业费,结果就被威胁断水断电?

  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此外,对于小区电梯广告等收入的去向,民法典作出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 高空抛物一时爽,事后追责要补偿

  你停在楼下的爱车,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坏,该找谁维权?

  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为了避免“全楼背锅”的情况,民法典要求公安等机关负有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的职责。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如果真正的“罪魁祸首”现身,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 性骚扰非小事,单位应当处置

  你的上司总是有意无意对你开一些让你很不舒服的玩笑,你想向公司投诉,却又担心维权不了了之?

  民法典明确,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还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游戏装备也是钱,账户被盗可维权

  你在微博、抖音等平台上运营的大V账号,你在游戏里购买的游戏币,乃至你开的淘宝店,都是财产。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明确“虚拟财产”的概念,确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也为将来进一步完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法律体系打下基础。

  ● 合同不是你想改就能改

  你为了提早追剧买了视频网站VIP,结果突然被告知,用户协议变了,想多看两集得购买超级VIP……

  民法典规定,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房东突然卖房,租户可要赔偿

  你是一个职场新人,好不容易租到满意的房子安顿下来,没住两天房东就以卖房为由毁约逼你搬走。

  根据民法典,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紧急救助免责保护

  滚滚车流里,一位老人突然发病倒地。学过急救知识的你一个箭步过去正要施救,突然又担心被讹上,于是你迟疑起来……

  民法典助你见义勇为后顾无忧——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记者 严顺龙 通讯员 杨长平 洪俊达 邱晓敏)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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