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15时许,北京市大兴区南五环主路一段正拥堵不堪,有四五位车主等不及,打了转向灯后驶入旁边的应急车道,飞奔而去。
这一幕被北京网友@深水幽幽 拍下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随手拍”上传。3分钟后,她的“随手拍”被交管部门采纳了。
@深水幽幽 发现这种占用应急车道的现象并不少见,她曾多次在微博上曝光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车主占用应急车道对我个人来说影响不大,但很可能堵住救护车或者消防车,这样危害就大了”。
应急车道通常被称为“生命救援通道”。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或利用应急车道抢行,不仅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还可能出现妨碍警车、救护车、抢险车通行的情况,造成严重后果。
然而,饱受诟病的占用应急车道问题为何长期难以得到根治?《法治日报》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采访。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5月5日凌晨4时40分许,在广惠高速罗峰隧道出口约两公里处,一辆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被后方一辆面包车碰撞后顶入行车道,与途经的2辆汽车发生碰撞,造成4车相撞。后经了解,当时小货车司机想“解手”,便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最终,该交通事故导致1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
据了解,应急车道是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军人、警察等执行紧急事务的车辆使用的车道,除了车辆发生故障或车上人员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在应急车道内停留。
但每逢出行高峰,高速公路、快速路上一旦遇到拥堵,就会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占用应急车道抢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
近日,记者在出行高峰期多次通过京平高速吴各庄收费站入口的应急车道、北京市区去往首都机场的分流道等处,几乎每次都会看到有车辆在此无故停留。在北京机场高速路上,记者多次看到有车辆在应急车道上高速行驶,把守规矩在主路行驶的车辆远远抛在身后。尤其在环路附近或出口附近,由于车辆较多,路面拥堵,时常可以看到多辆乃至十几辆车排成长龙,走应急车道超车赶时间。
“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可能会延误紧急救援,致使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同时还会加剧道路拥堵。”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四支队民警王海波告诉记者,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而且极易造成事故。
“应急车道须得到严格保障,除了交警或高速公路工作人员为了疏解交通,现场指挥部分车辆绕过障碍物借道应急车道外,其他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都是不允许的。”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院长陈小鸿说道。
违法成本低取证难
长期难以得到根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非紧急情况时,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者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一边是明令禁止,一边是违法行为多发,背后是何原因?
在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看来,现在许多具有应急车道的高速公路、快速路等,本身拥堵程度比较严重,一些司机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意识淡薄,企图借用应急车道达到快速通行的目的。
北京凯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董来超对此深有同感。他说,在节假日或者上班高峰期,路上车辆较多,而应急车道大多数情况属于闲置状态,于是有的人认为走应急车道能节省不少时间,并且“高速不是所有地方都有探头,走一下也没关系”,就把应急车道当成了“超车道”。而目前对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司机违法成本低,不足以引起重视。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一些驾驶员对交通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看个导航”“解个手”“接个电话”等都属于可以占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但实际上并不符合交管部门的规定;一些驾驶员确实遇到了紧急情况,需要占用应急车道,但却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车上人员也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有的驾驶员遇到车辆故障、事故后,不懂得如何依法安全处置。这些都是发生此类违法行为的原因。
此外,取证也是一大难题。福建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林清介绍:“虽然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已实现了电子监控,但大部分路段并没有投入科技力量进行交通管理,主要还是以点管控为主,目前还无法做到以面为主,科技化管理程度不高。”
“由于警力不足,管控力度不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实时全面掌握路面整体信息。当应急车道被违法占用时,交通管理部门不能第一时间去发现、纠正处理,部分驾驶人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即使违法占用了应急车道也不会被处罚,致使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时有发生。”王海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