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排头兵!晋安20项工作获表彰、肯定和推广!
日前,晋安区通报了2月份“敢争一流、争先进位”工作情况,全区累计有20项工作获得各类表彰、表扬及肯定。
受到表彰或表扬的工作
✪2020年11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宦溪镇鹅鼻村被命名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王庄街道砌池社区被命名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确认新店镇西园村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宦溪镇、王庄街道、新店镇)
✪2020年12月,鼓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鼓山镇)
✪区政府办被省政府办评为202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优秀单位。(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区委老干部局被省委老干部局评为2020年“全省老干部信息工作突出单位”、“全省老干部宣传工作突出单位”,并予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
✪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并予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被省检察院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并予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2021年1月,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办通报了全省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第三方评价结果,岳峰镇获评优秀。(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岳峰镇)
✪晋安区被市政府评为2020年度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区”,象园街道、岳峰镇被评为“优秀街镇”;鼓山镇横屿佳苑社区、新店镇主题公园社区、岳峰镇桂溪社区、象园街道乐园社区被评为“优秀社区”,并予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象园街道、岳峰镇、鼓山镇、新店镇)
✪区检察院被市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绩效优胜基层检察院”。(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的2020年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中,我区推荐的福州市第八医院志愿服务队、福建科普志愿者艺术团、晋安区雏鹰志愿者公益服务队、晋安区“惠容·妇女微家”被推选为“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晋安区“八闽第一站”志愿服务项目被推选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区委文明办、区妇联、鼓山镇、茶园街道)
✪2020年12月,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被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评为“福州市少先队工作先进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在市教育局开展的2020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评选活动中,区教育局、福州第七中学、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荣获“特别贡献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2020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区直相关单位先行先试、攻坚克难,在11条道路上建成142面人行标识,形成便民利民、指引清晰、扮靓榕城且具有福州特色的人行标识引导系统,工作成效显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排名靠前工作
✪2020年,我区第三产业“双百双千”考评并列全市第一,第三产业增加值总量和增速均位居全市第二、实际到资增速排名全市第二,市商务局对我区2020年度商务经济工作予以通报表扬。(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受到领导批示肯定的工作
✪2020年,区税务局克服疫情影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多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区委张定锋书记予以批示肯定。(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2020年,区供电服务中心主动服务辖区企业、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区委张定锋书记予以批示肯定。(牵头单位:区供电服务中心)
✪区人社局创新工作方法,有序高效做好失业补助金申领工作,成效显著,惠及广大群众,区政府林涛区长予以批示肯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推广经验做法的工作
✪在检察日报社举办的“2020年度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评选活动”中,区检察院选送的新媒体作品被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三十佳”。(牵头单位:区检察院)
✪岳峰镇桂溪社区被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确定为福建省基层对台交流示范点。(牵头单位:区港澳台办、岳峰镇)
✪《无纸化退库开启退税“快通道”——晋安区税务局以三个“抓手”推进无纸化电子退库试点》经验做法被市税务局《福州税务专报》(2020年第106期)刊发,并得到省税务局领导批示肯定。(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为以上受通报表扬的单位点赞!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严格要求、鼓足干劲,争创更加优异成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先进、拉高标杆、勇争一流,为争当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