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七五”普法成果显著,“八五”普法要抓三方面工作
福州新闻网12月29日讯(记者 邱陵 文/摄)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2021年是《民法典》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29日,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省“七五”普法成果和《民法典》学习宣传和实施情况。
“七五”普法成果显著,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据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标志性举措。2017年11月,我省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三部以“法治”命名的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将围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作为主线。每年度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出台“七五”普法评估指标体系,倒逼各责任主体普法责任落地落实,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齐心推动普法依法治理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在普法对象上,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时期”,带动和促进全民守法。五年来,举办领导干部“双百”法治讲座和培训1.8万余场次。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列为必修课,开展“福建省法治教育示范校”推选工作。省司法厅、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巡讲7680余场。全省9118所中小学、幼儿园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宪法学习宣传是法治宣传的重中之重。对此,福建开通了福州、厦门宪法主题地铁专列,成立福建省宪法、《民法典》宣讲团,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不断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的高潮。
此外,福建实施智慧普法工程,开通了全国首个全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和《百姓法治宝典》掌上书及配套APP。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省律师共担任1658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7%。五年来,构筑起“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有言、户外有势”的立体化普法工作格局,推动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效”。
数据显示,五年来,全省举办了普法骨干培训班430余期,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3176人,发展普法志愿者约16万人,建成789个普法微信微博公众号、112个电视法治栏目、84个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了81个国家级、77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八五”普法即将启动实施,福建抓好三方面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八五”普法也即将启动实施。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时期,福建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筑牢普法工作“四梁八柱”。着力做好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实施,把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作为战略重点,建立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体系。着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改革,不断提升普法的质和效。着力传承和推动闽西等地区红色法治文化,打造福建特色红色法治文化带,高标准建设“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展馆”,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区域。创新开展涉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进一步扩大普法范围。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上,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力争在“八五”普法收官之年,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促进普法方式推陈出新。在新发展阶段,福建将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切实抓好宪法、《民法典》、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建设全面覆盖“社区”的新型一站式综合普法“超市”。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全面建设和推广“谁执法谁普法”智慧管理平台,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夯实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1年1月1日后,离婚登记增加“冷静期”程序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迄今为止除宪法外,集中规范民政业务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有大量规定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主要包括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以及继承遗产处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婚姻家庭、收养、基层社区治理、慈善捐赠管理等方面内容。
据了解,目前,民政部正积极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我省也正紧锣密鼓地抓紧对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协调统一。
特别是围绕“婚姻家庭”“收养”等群众关心关切的内容,省民政厅积极做好工作指导、部门沟通、数据更新、业务调整等各项准备工作。如,针对“婚姻登记”方面的变化,与公安、司法、法院、征信等部门协调做好信息比对共享;部署我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2021年1月1日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离婚登记将增加“冷静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