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检察工作获代表委员点赞
福州新闻网12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林晶 程慧)今年以来,闽清县检察院坚守为民初心,勇担职责使命,稳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进展,尤其在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强化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司法公正以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日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点赞闽清县检察院亮点工作。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该院通过制作“量刑菜单”,推动量刑精细化,并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对同罪名、同类型案件集中承办人专门办理,统一向法院“打包”移送,进行集中出庭、审判,促成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今年以来,该院运用该模式办理案件21件21人,案件平均审查起诉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为6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0多件200多人,适用率超过全部审查起诉案件的80%,其中作出不诉决定10多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在于追求公正的同时充分兼顾效率。这一制度体现了现代司法宽容、谦抑的精神,彰显了人文关怀和司法理性,能够让人们感受到司法的柔性和温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省人大代表何希斌积极肯定闽清县检察院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遏制乱捕滥猎行为,防止因野生动物监管不当引发疫情隐患,闽清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最终促成县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规定闽清县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的通告》,并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形成了野生动物保护“司法—行政—社会”共为共治的良好局面,让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意识深入人心。
“推动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闽清县检察院在这一过程中,主动联合多部门打出一套‘组合拳’,该院发挥其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作出了有效的实践。”市人大代表黄勤贵表示。
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面,闽清县检察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实践。该院向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在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后,还通过走访社区、回访学校、探访被监护人“三访制度”探索落实督促监护令。
“该院深入开展‘三访’工作,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得到了明显改善,涉案未成年人实现了人生蝶变,这些做法从根源上进一步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值得肯定。”市人大代表刘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