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惠及96万人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2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0元。泉州各地按照省上部署同步调整,政策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同时将补发今年7—11月提高的养老金。此次调整惠及全市96万名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
据了解,泉州所有县(市、区)均已明确将当地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提高7—10元不等,其中: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别提高10元,其他10个县(市、区)均提高7元。具体标准为:晋江187元或192元(60—64周岁的187元,65周岁及以上的192元),石狮185元,台商区170元,泉港、惠安167元,洛江160元,丰泽157元,鲤城150元,南安140元,安溪、永春、德化均为130元,全市平均水平则为每人每月154.73元,较国家、省定标准分别高出61.73元和24.73元。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泉州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水平年增长率达11%。
另据统计,今年以来,泉州城乡居民保累计新增参保登记7.85万人,扩面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泉州还持续加强城乡居民保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各地继续加大对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及手机移动端小程序的推广应用,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手机移动端,为广大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进行待遇资格认证提供便利,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自助或者他助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记者 吴宗宝 通讯员 陈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