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检察院:多院联动办理 “套路贷”涉黑案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铭

  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通讯员 仓萱)仓山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充分发挥福州市检察院主导作用,创新集团化办案模式,通过多院联动办理林某某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效破解涉黑组织犯罪“案难办、罪难定、庭难开”的难题。

  据了解,该案系“套路贷”犯罪,涉及成员众多,个案达100多起,其中涉及诈骗70多起、10项罪名,案件复杂。

  仓山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指导性意见,夯实证据基础;指派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及时、全面、合法取证。

  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强化侦查监督,严格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坚持精查细审,快审快结,并始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监督侦查机关移送的每一起犯罪案件,准确把握案件定性;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在办理上述案件时,突出福州市检察院主导作用,创新集团化办案模式。在福州市检察院指导下,办理系列案件的四个城区检察院多次召开讨论会,将全部案件当成一个整体,统一把握执法尺度,防止出现认定遗漏、判罚失衡的情况。

  仓山区检察院还与仓山区法院、辩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多次召开庭前会议,集中解决身份信息核实、管辖权异议等问题,并一致同意在正式庭审中实行“三段式”举证质证,即简化无异议的事实举证,引导集中有效解决实质性争议,提高庭审效率。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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