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检察院在生态保护中展现司法担当
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保护野生动物 维护生态安全”“关爱野生动物 保护美好家园”……在永泰县丹云乡溪尾水库附近,竖立着数块醒目的保护野生动物的敬告牌,时刻提醒来往的村民爱护野生动物资源。
这些敬告牌的安插者是永泰县一起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被告人林某时。今年4月,永泰县法院公开宣判林某时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并向被告人发出《野生动物保护令》,要求被告人林某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案发地设立不少于5块保护野生动物警示标牌,每月至少在案发地附近巡逻一次,巡逻时间不少于1小时。
随后,在永泰县检察院针对上述事件对永泰县白云乡司法所进行巡回检察时发现,林某时未及时履行永泰县法院发出的《野生动物保护令》。于是,县检察院人员协同白云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林某时前往野生动物保护区,在沿途和有游客、村民出现的地段树立保护野生动物警示标牌,同时开展巡逻,查看是否有人偷捕偷猎。
永泰县检察院人员表示,通过个案督促,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平衡,实现了司法办案和生态保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