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山地区检察院理顺“三道工序”
推动监狱巡回检察行稳致远
鼓山地区检察院在监狱巡回检察中设立狱内网上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鼓山地区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的派出院,主要对福州地区8所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开展法律监督。2019年以来,该院按照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理顺巡前、巡中、巡后“三道工序”,实现巡回检察全覆盖。
巡回检察中,鼓山地区检察院共发现监狱监管违规、安全隐患、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等问题246项,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书面检察建议27份、规范提示函11份、风险告知函8份。其中,办理的对福建省某监狱常规巡回检察案和狱内网上超市侵害罪犯消费权益监督案,分别获评全国和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开以来,我们探索实践了常规巡回、机动巡回、专门巡回、交叉巡回等巡回方式以及外脑‘介入’、‘巡回+派驻’、案件化办理等新机制,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和社会安全稳定,不断推动监狱巡回检察改革稳步开展、顺利进行。”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郑东说道。
驱动能力内核
做好巡前准备
今年10月,鼓山地区检察院巡回检察办案团队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全国执检业务条线优秀办案团队评选活动中入围15强。该院的巡回检察办案团队何以在全国脱颖而出?
“组建新型的专业团队是关键。我们在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中,成立了专门的巡回检察职能部门,由第三检察部负责常规和对接交叉巡回检察,第四检察部负责机动和专门巡回检察,”郑东介绍,该院制定了《巡回检察专家人才库及入库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以专门部门人员为主、派驻检察人员为辅、其他专业人员参加的工作模式。
“我们还组织干警到监狱一线蹲点学习,全面了解掌握监狱监管改造、生产管理流程以及相关规定,提升知识储备。”郑东说,上个月,根据最高检和省院部署安排,该院派出7名检察干警,加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赴北京参加巡前培训,紧接着,该院检察干警又赴陕西省对宝鸡监狱开展为期1个月的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在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鼓山地区检察院按下监狱巡回“重启键”。6月,鼓山地区检察院对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开展非直接接触式巡回检察,对于这次巡回检察,该院下足了功夫。
“每一次巡回检察,我们都未雨绸缪,做好充分准备,落实学习培训机制、信息收集机制、衔接会商机制等巡前三项机制,让检察干警在巡回检察前做到‘心中有数’。”郑东介绍,巡回检察前,他们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监狱的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并走访本院各业务部门以及派驻检察室及监狱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信息沟通与收集,确定本次巡回检察的重点和流程。
巡回检察开始前3个工作日,该院巡回检察组与监狱和派驻检察室召开巡前会议,告知巡回检察内容,协商落实需要监狱衔接配合的具体事项;派驻检察室负责商请监狱指定巡回检察工作联络人、协调办理常规巡回检察人员调阅相关资料、查看监控视频等事宜。
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视频检察等非直接接触方式开展检察工作。
瞄准目标任务
推动巡中进展
“某某某,你能听清楚我们讲话吗?”“听得清。”“我们是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今天通过网络视频向你询问,核实减刑案件相关情况,你要如实回答……”今年6月,鼓山地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福建省某监狱的远程数字提审室,通过远程视频对服刑人员进行“隔空提审”,调查核实案件相关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监狱停止了会见,我们通过创新模式,确保案件提审和疫情防控两不误。”鼓山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进介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该院积极调整工作方式,充分运用视频调查、统计分析等非直接接触罪犯的手段,组织开展非直接接触式专项常规巡回检察工作。其间,共开展非直接接触式专项常规巡回检察2次,发出不同意减刑的提请中检察意见书15份,促成监狱重新评定237名罪犯的考核结果。
推动巡回检察,瞄准目标任务是关键。该院组织干警研究被巡回监狱特点,制定巡回检察方案,并结合制定的方案,绘制巡回检察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内勤人员三个责任清单,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日常工作状态。“我们坚持每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各巡回检察组向主办检察官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主办检察官按进度部署工作任务,适时调整,序时推进。”徐进说。
该院制定出台《重大事项监督案件化办理工作规程》,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从立案、巡前准备、调查核实、调查终结、发现问题的处理以及案卷归档等一系列完整的巡回检察案件办理流程。此外,用好调查核实,以线索收集多元化、监督事项案件化、调查核实全面化、办案监督均衡化、检察建议规范化为抓手,持续完善“监督五化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出台《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实施细则》《派驻监狱检察工作实施细则》,全面厘清巡回检察、派驻检察岗位职责以及相互间的衔接配合。“这既有效利用派驻检察贴近性、经常性、便捷性的特点,又充分发挥巡回检察‘流动哨’‘生面孔’‘敏感人’的优势。”徐进介绍,该院通过机动、专门、交叉巡回检察等方式,为巡回检察注入更多新鲜元素,提升监督刚性。实现共赢局面
深化巡后质效
去年5月,鼓山地区检察院成立巡回检察组,对福州地区某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发现狱内网上超市存在服刑人员下单购物后延迟送货、退换货难等问题。该院调查发现,该监狱狱内网上超市还存在承包经营合同超过约定期未及时招标、网上超市运营管理滞后、退换货途径不通畅等问题。对此,鼓山地区检察院向该监狱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监狱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狱内超市存在的问题,并商请解决。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监狱针对超市承包经营权超期问题,组织重新进行招标,并引入大型综合超市作为供应商。针对网上超市配送不及时与缺货现象、投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鼓山地区检察院组织供应商、消协、市场监管部门等召开巡回检察“五方圆桌会议”,共同推动设立“狱内网上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促成超市24小时补退换货渠道畅通、配送商品留样备查机制建立、消费者和商家双向沟通平台设立等。据悉,在监狱巡回检察中设立“狱内网上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站”系全省首创。
为了让巡回检察更具刚性,监督流程更公开透明,鼓山地区检察院还引入“外脑”,聘请市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部门18名专业人士担任巡回检察人才库专家,并先后组织专家深入监区,协助开展狱内医疗、消防、财务等专业领域的监督。
据悉,开展巡回检察以来,鼓山地区检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取得一定成效。此外,该院积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巡回检察工作启动仪式、参与对部分监狱的巡回检察、莅临现场监督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深化监督效果。
“巡回检察紧盯监狱执法中的短板、弱项,目的是通过监督,同监管单位一道形成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和执法水平的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郑东表示,下一阶段,该院将持续推动监狱检察“巡回+派驻”模式改革,不断创新发展,增强监督实效,推进巡回检察落地生根。
(图片由鼓山地区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