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暂行实施办法》,提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人才,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规范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营造儿童关爱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日常关爱服务、危机介入服务、假期关爱服务、亲情陪伴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精准帮扶服务、资源链接服务、培训辅导服务、宣传引导服务等。
政府购买主体是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承接主体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办法提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购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规范未成年人保护资金支出。省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逐步提高儿童关爱服务使用比例。要加大对老区、苏区、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地分配各类有关资金时要适当向老区、苏区、贫困地区倾斜。
(记者 潘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