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处级干部被提出公诉!两人被“双开”!

来源:新福建综合

  福建一处级干部被提出公诉!另外,因严重违纪违法,古田县法院原一级法官陈辉、霞浦县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所长王煜均被“双开”。来看详情!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健受贿案提起公诉

  宁德市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健受贿一案,由宁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0年11月24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健受贿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徐健,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健在担任霞浦县牙城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有关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徐健简历

  徐健,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福建霞浦,大学文化,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

  1986年8月至1994年4月,任霞浦县松城镇政府干部;

  1994年4月至1996年8月,任霞浦县下浒镇科技副镇长;

  1996年8月至2002年8月,任霞浦县下浒镇党委副书记;

  2002年8月至2006年10月,任霞浦县牙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6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霞浦县长春镇党委书记;

  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宁德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2012年5月至2016年2月,任霞浦县牙城镇党委书记(副处级);

  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任霞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任宁德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0年3月起,任宁德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7月11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古田县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陈辉被“双开”

  据古田县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古田县纪委监委对古田县人民法院原一级法官陈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

  ◆陈辉在挂职古田县平湖镇综治副书记、平湖镇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第二组组长,负责管理山头顶造福新村期间,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

  ◆利用职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利用职便,伙同他人私分造福新村房屋;

  ◆利用职便,侵吞公款;

  ◆利用职便,收受他人财物;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

  陈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古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古田县委批准,2020年11月12日决定给予陈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古田县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辉简历

  陈辉(曾用名:陈群),男,汉族,1972年9月23日出生,古田县城东街道人,本科文化, 1994年12月入伍,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12月至2012年5月,先后任古田县人民法院干部、科员、助审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刑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2012年5月至2015年2月,任古田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古田县平湖镇党委综治副书记(挂职);

  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古田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古田县平湖镇党委综治副书记(挂职);

  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古田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

  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古田县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

  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古田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霞浦县公安局牙城派出所原所长王煜被“双开”

  据霞浦县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霞浦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松城派出所教导员、二级警长、牙城派出所原所长王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王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违规接待费用转嫁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反工作纪律,向涉黑对象泄露举报内容;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王煜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煜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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