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公安交管新政20日起实施 机动车免检范围扩大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春长

  福州新闻网11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20日起,公安部交管局推出的“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正式实施。此次新政实施后,车辆年检免检时限和范围都有了新变化。20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新政进行了权威解读。

  “异地通办”

  推出4项新措施

  据了解,此次新政“异地通办”推出4项新措施,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在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上,部分省(区)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这就意味着,新政实施后,福建省户籍居民在省内任何城市办理车辆上牌业务,就不需要提交居住证。值得注意的是,该项措施只适用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新车的注册登记(不包括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外地车辆转入时,不适用该项新措施。

  机动车免检范围扩大

  该新政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共推出了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等5项便民新措施。

  此次新政实施后,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基础上,新政策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座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等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此次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申请小型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对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此外,新政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包括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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