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车辆所有人,汽车尾气3次不合格将强制报废
17日上午,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超标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暂行)》以及厦门市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
治理无望 超标车将被淘汰
厦门将从11月22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放超标机动车管理的通告(暂行)》,促进尾气超标机动车认真治理,淘汰治理无望的超标车。该通告适用于所有依法应当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实施排放检验的机动车。这些机动车若在第一、第二次检验后出现排气污染物不符合的情况,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将告知车辆所有人,应当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使排气污染降低。若经三次检验仍超标,将依法强制报废。
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该车辆交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达到报废标准仍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将加大查缉力度,依法处理。
明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标准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厦门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注册登记。此前,厦门已于今年7月1日起,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注册登记过渡期,过渡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
同时,厦门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对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车主可通过查看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或咨询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电话0592-3671000)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国六标准。
17日的新闻发布会还解读了《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服务的通告》。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装配有发动机、用于装卸运输等生产建设环节的机械设备,常见的有拖拉机、起重机、挖掘机等。从今年11月16日起,厦门将在全省率先开展对本市新购置或转入本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值得一提的是,编码登记全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下列检测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实施:
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检测
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抽测
排气污染监督抽测超标的机动车,经维修治理后的复检
检测周期为六个月的机动车排污定期检测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检测(记者 黄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