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朱翠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不法分子假借卖口罩之名,行诈骗之实。24日上午,连江县法院运用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8日至2月10日,被告人周某(女)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APP,发布售卖口罩、额温枪等消息。为获取被害人信任,周某还发送本人身份证、口罩、额温枪照片,并与被害人微信视频、语音通话等。然而,周某在收取货款后未发货,先后3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99750元。
法院认为,周某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