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后未拉上手刹致使溜车 司机被自己的车撞死

来源:海西晨报

  停车时要拉上手刹防止车辆溜车是开车的常识。但是有一位司机停车后未拉上手刹致使溜车,被自己的车撞死。事发后,该司机家属认为,路边违停车辆影响逃生机会,将违停车辆车主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11月,叶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厦门一商场的停车场倒车至道闸处,随后,叶某停车并下车想升起道闸。但是因他未拉起手刹,车辆便往后倒滑。见状,叶某跑到车后,试图通过人力阻止车辆后溜,不料却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叶某因此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后,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指出叶某驾车停车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停车,致车辆倒溜,造成本事故,认定其应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路边违停车辆车主袁某不承担本事故责任。

  然而,叶某家属却不认可,于2018年将袁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海沧区人民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袁某认为,自己已经购买全额保险,应由保险公司全部赔偿,自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指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袁某不承担事故责任,而且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叶某负全部责任,袁某无责任,事故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责任划分明确,应予采信。且本案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而不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袁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该部分赔偿责任。综上,法院驳回叶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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