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第三季度质量问题成为消费投诉主体

来源:福建日报

  记者从福建省消委会了解到,2020年第三季度该单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155件,解决8425件,解决率92.03%,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5.98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2067件,占投诉总量的22.58%;合同问题1542件,占投诉总量的16.84%;售后服务问题1356件,占投诉总量的14.81%;虚假宣传问题631件,占投诉总量的6.89%。质量问题成为首要问题,合同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三者占投诉总量的五成以上。

  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5180件,占投诉总量的56.58%。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日用商品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

  服务类投诉3975件,占投诉总量的43.42%。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电信服务类与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的投诉量仍居前三位。

  受疫情影响,很多消费者选择通过网络购买日用品,相关投诉不断增多,主要问题为网络购买的产品质量有缺陷、包装不完善、产品有瑕疵,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等。

  此外,预付式消费投诉依旧居高不下。预付式消费因市场覆盖面广、进入门槛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资金监管难,近年来连续成为投诉热点,且已从传统美容、健身等个别行业向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单个消费金额较大的领域发展。

  2020年第三季度,食品类投诉共1468件,占总投诉量的16.03%,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上升了136.01%,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袋装食品存在包装破损、过期问题;二是散装食品问题,一些网店在不具备分装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对食品进行分装销售,安全卫生难以保障;三是食品包装标识问题,如有的食品包装标准事项不规范、部分进口食品没有贴中文标签或者存在标签瑕疵等;四是保健食品违规宣传销售问题。

  (记者 林智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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