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厦门共享汽车责任险投保金额明确100万
近日,首汽“Gofun”平台、华夏“摩范出行”等两家新能源车共享出行平台将承租人责任险第三者保险保额提升至100万元,同时在平台App公告栏、平台出行服务规则、租赁协议中均有提示或体现该内容。据悉,全国已经出台的分时租赁汽车指导意见中,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最低责任险投保金额的尚属首例。
今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全省首个《指导意见》,提出了落实属地管理、完善车辆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探索建立承租人管理机制等创新内容。尤其在完善车辆保险制度方面明确了分时租赁汽车应当投保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大大提升了风险管控的力度。
在出台《指导意见》前,厦门分时租赁车辆第三者险保额仅为20万元,往往导致事故理赔和善后工作遇到较大困难,第三者和承租人人身财产安全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低。为落实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结合厦门行业实际,厦门的《指导意见》创造性提出车辆第三者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并鼓励附加投保承租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既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的经营成本。
同时,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分时汽车租赁公司是否投保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内容,列入《厦门市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对企业进行信用考核评级,建立与信用考核挂钩的车辆规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机制。此外,还将跟进掌握《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调整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额度,进一步推动厦门小微型客车分时租赁经营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厦门日报记者 林施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