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19日正式实施 闽交强险费率最多打7折
福州新闻网9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车险综合改革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在榕保险企业获悉,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方案,交强险方面,我省实行E类方案,费率最多只能打7折,不能打5折;商业车险方面,随着费率浮动区间的扩大,对偶然出险的惩罚变轻,以后车主遇到小额赔案也可以放心通过保险理赔了。
交强险保费基本不变
保额有所增加
此前,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车辆交强险的费率浮动下限由-30%扩大到-50%。也就是说最低可以打5折,很多车主对此充满期待。
不过,记者昨日获悉,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福建(包括厦门)和江苏、浙江、上海、广东、深圳等20个地区划入E类方案,费率浮动区间为±30%。也就是说,福建车辆交强险费率最多只能打7折,不能打5折。
以20万元以下车辆为例,交强险基础保险费通常在950元左右,若按3年未出险计算,保险费为950×(1-30%)=665元。
虽然保险费没能打5折,不过,19日起,交强险责任限额将大幅提升,有责总赔偿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也就是说,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福建省内交强险保费基本不变,但保额有所增加。”一家在榕险企的工作人员说。
新方案的切换时间和过渡安排是怎样的呢?据悉,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商业车险
保费计算公式调整
在商业车险的整体优惠幅度上,根据《指导意见》和刚刚发布的《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对保单的整体价格浮动,保险公司有更大的自主权。
新规对商业车险的保费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商业险保费=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
据了解,本次车险改革对普通车主影响最大的变动之一是“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调整。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无赔款优待系数”等级大幅波动,对消费者来说更合理。
“现行规定中,虽然多年不出险,但一出险就没有优惠。一些平时谨慎行车、偶尔发生事故的车主,遇到这种情况会感觉吃亏。”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在现行规则下,一辆连续投保了4年的车,前3年未出险,第四年出险一次,在第五年投保时,“无赔款优待系数”会从上年投保时的0.6直接回到1,波动很大。正因如此,为了防止下一年度的保费上浮较多,很多车主发生小事故宁可“私了”。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之后,由于对偶然出险的惩罚变轻,以后车主遇到小额赔案也可以考虑通过保险理赔了。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车险不像交强险那样全部切换到新条款,而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有9月19日零时之后投保的商业车险才执行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