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态文明建设驶上快车道
从空中俯瞰,永泰梧桐镇春光村几乎被绿色覆盖。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文 见习记者 林双伟/摄
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扩大试点,指导永泰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建基地……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入快车道,把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生态福州不断展现在市民面前。
初步摸清
福州“生态家底”
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探索兼具山海特色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截至目前,福州市已建立对标国际前沿,突出山海特色,涵盖森林、湿地、草地、农田、城市、海洋等6大生态系统,具备19个核算指标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对福州市及福州市各县(市)区2015年和2018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和经济生态生产总值(GEEP)进行了估算,初步摸清福州市“生态家底”,并初步构建了福州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中台体系,初步完成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一张图”。
下一步,福州市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生态系统价值核算项目成果,加快推动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数字中台系统与省生态云平台对接,积极推动“福州标准”等项目成果落地,为我省推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贡献“福州经验”。
保障重点建设项目
排污权总量指标
福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已取得积极成效。截至今年8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类指标排污权交易1572笔,交易金额累计3.65亿元。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生态环境容量是稀缺有价资源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福州市积极开展排污权核定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级87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92家非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和10家工业企业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
排污权权属的确定,促进了环境管理由“浓度控制”向“浓度和总量控制”转型。截至目前,福州市将储备排污权出让给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康乃尔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瑞玻玻璃有限公司等,累计出让化学需氧量1695.27吨/年、氨氮205.16吨/年、二氧化硫726.98吨/年、氮氧化物605.15吨/年,有力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排污权总量指标所需。
增强群众
生态环境获得感
今年1月至8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77,同比提升5.8%,PM10、PM2.5、NO2、CO浓度进一步下降。今年上半年,福州市主要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2.9%,小流域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福州开展了“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计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20起,处罚金额1124.12万元。
今年7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开通“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信访投诉局长快线”,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包件包案、全程督办,以“事情解决、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提前完成
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清零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合法排污的唯一环保凭证,企业按证排污、生态环境部门依证监管是排污许可制度落地的关键。截至今年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比原计划提前1个多月完成了全市10982家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清零任务。今后,福州可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巩固提升“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监督成果,强化国家级、省级、县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及问题排查整改,逐步实现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天空地”常态化监管。
福州市还围绕“山更好、水更清、林更优、田更洁、天更蓝、海更净、业更兴、村更美”,打造“绿盈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