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福州非遗保护规定26日上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审议中,委员们认为三审稿中体现的非遗传承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让非遗文化后继有人的精神值得肯定。
回应一审和二审中委员提到的非遗传承人才培养问题,三审稿设置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条款。三审稿规定,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措施,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人才。要将体现民族精神和民间特色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列为中小学教育的内容。支持有条件的学校通过开发代表性项目校本教材、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邀请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等方式,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宣传和代表性项目传承、传播活动。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或者课程,按照规定给予助学金、奖学金或者减免学费等资金保险。支持代表性传承人与高等院校或者中等职业学校合作,通过建立教学传承基地等方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