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闽信〔2020〕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000-65-01-050557)。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展示中心、数据采集分析、诉求业务监测、效能质检监督、民意数据治理、系统管理、统一接口及标准规范建设等。
五、建设期限:八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10万元,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鉴于项目设计、监理、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依法采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的,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九、建设应用要求:请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12345平台大数据研判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