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晨报记者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获悉,2019年度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获选企业将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工作,根据《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旨在加快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
《办法》中所称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是指工商注册、纳税关系在厦门市辖区内,以海洋新兴产业为主业,发展前景良好、经营业绩较佳,业界知名度较高、示范作用明显,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进入市内同行业前列的企业(集团)。
《办法》对申报企业的经营规模与效益有较为详细的要求。海洋生物制药制品类必须满足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总值在1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涉海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上缴税收(含退税、政策性减免税)在200万元以上;海洋装备制造类必须满足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总值在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涉海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上缴税收(含退税、政策性减免税)在500万元以上;其他类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总值在8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涉海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上缴税收(含退税、政策性减免税)在60万元以上。产品必须有竞争力,技术创新力强的企业将优先考虑。
符合《办法》《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进行申报。有关表格、材料的电子版可登录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网站下载。(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佘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