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还在楼道堆杂物?小心摊上大事
“我们小区有一位依姆捡垃圾成瘾,楼道口堆满了垃圾,连楼顶天台也堆满了,不仅气味难闻,还影响我们进出。”近日,家住福州市鼓楼区塞纳阳光小区的王先生,向记者道出了他的烦心事。
楼道堆物是不少小区治理的麻烦事,有些居民觉得,在家门口或楼道拐角处,放个鞋柜、堆点纸板纸箱是件很正常的事,甚至有时候物业、社区上门做工作,居民们也不太理解。
那么,居民楼道堆物是否违法,如果引起火灾,杂物堆放人和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就此,记者采访了律师。
塞纳阳光小区,一处楼道被堆满杂物
依姆捡垃圾成瘾 杂物堆满小区楼道
近日,记者来到塞纳阳光小区13座2梯看到,一位依姆正在将一个纸箱放在楼道口旁,那儿已经堆积了大量硬纸壳、编织袋、塑料瓶等。记者上楼查看发现,在二楼与三楼走廊之间,同样也堆积了大量纸箱和塑料袋,占用了大部分消防通道,记者不得不侧身通过。
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位依姆住在二楼,捡拾垃圾至少有七八年了。除了捡废纸废箱,老人还会捡一些用过的外卖餐盒。夏天一到,气味刺鼻、蚊蝇乱飞,还经常有老鼠窜进家里。他表示,现在气味难闻已经不是主要问题,“我们现在最担心的是老人堆放的垃圾可能引发火灾”。
小区物业主任朱女士说:“依姆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捡垃圾是为了补贴家用。”但是由于垃圾量实在太大,业主多次反映到物业,工作人员也多次劝说。楼顶天台的垃圾已经运走,但楼道中垃圾还是堆积如山,朱女士表示非常无奈。
在记者与物业向依姆说明了楼道堆物可能造成火灾的后果之后,依姆说有空会去卖掉废品和杂物。
律师:住户可直接劝阻 堆物引发火灾物业要担责
那么,居民楼道堆物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如果引起火灾,杂物堆放人和物业是否需承担责任?
就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冯敏律师。冯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小区楼梯间、过道,以及架空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
如果住户侵占公共空间乱堆放杂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其他受到不法侵害的住户有权直接劝阻,也可要求负有管理责任的物业出面制止清理,还可举报到当地住建部门或者消防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冯律师说,如果因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导致伤亡等,受害人可以起诉杂物堆放人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记者 毛朝青 见习记者 刘雨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