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财产云处置,破解异地执行难

来源:福建日报

  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创新方式,在全国首创“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解决了异地车辆处置成本高、效率低、时间长的难题,为当地企业减负、司法机关减压、解纷成本减少提供了支持。

  据悉,截至目前,平潭法院已累计拍卖成交各类涉案车辆共计501辆,标的达4119.78万元,成交转化率99.60%。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平潭法院创新探索的“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在全国复制推广。

  异地执行 执行人员奔波千里

  2016年,某集团旗下专营融资租赁业务子公司总部落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车辆为标的物的买卖及融资租赁业务,其财产分布全国27个省份的46个城市。

  同年10月31日,这家租赁公司与潘某签订标的物为车牌号为川A×××××的小轿车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潘某将其所有的车牌号为川A×××××的小轿车以4.7万元卖给某租赁公司,而潘某则以租赁的方式继续使用上述车辆,分期偿还车辆租金4.7万元。潘某在偿还了前期的租金后却“毁约”,按照合同规定,某租赁公司请求平潭法院将潘某的车拍卖。

  “这辆车在四川,按照我们原先的执行模式,执行人员要先去四川对这辆车进行检查,之后再委托评估,经拍卖后,还需再跑一趟,直至车辆顺利交付。”平潭法院副院长黄卉靓坦言,仅为执行这一起案件,法院的执行人员就得跑三趟四川;按这样的模式,一年之内保守估计也只能处理100辆左右的车。

  记者了解到,在平潭,此类案件并不少见。仅2017年以来,平潭法院就受理了1440件以某租赁公司为申请主体的融资租赁系列纠纷案件,其中有513辆分布在全国27个省份的37个城市的涉案车辆进入执行程序。

  一直以来,法院涉及异地车辆处置的案件,属于具有典型的流动性强、可控性差等特点的动产类执行案件。当事人或第三方评估公司常因需要承担巨额费用而放弃评估车辆,间接增加了异地车辆处置难度。

  “云端处置” 拍卖文书变“真金白银”

  面对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如何提高执行效率?平潭法院院长丁仰豪提出,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打破异地财产执行难的瓶颈。

  2019年,平潭法院拍卖车辆有了“新办法”。“当时,这部车扣押在四川成都的车管所,我们就指导某租赁公司向成都市公证机关申请对车辆实况进行公证视频取证,并出具权威性公证文书。之后,某租赁公司再将车辆的公证视频及文书寄回我们法院用于车辆评估。”黄卉靓介绍,“新办法”实行后,平潭法院还引进政府询价机制,使用专项政府资金用于评估询价,“原先1500元的评估费,通过政府询价机制操作后,仅要300元,某租赁公司基本实现‘零成本’,大大减轻公司负担”。

  记者了解到,平潭法院联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成都市公证机关出具的车辆公证视频及文书直接对车辆进行书面审查评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再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反馈报告向法院出具权威性的政府价格认定书,完成对涉案车辆拍卖参考价的确定。

  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后,车牌号为川A×××××的小轿车终于被放置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找到合适的买主后,平潭法院会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成都车管所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送达拍卖文书材料,完成车辆异地交付。

  复制推广 平潭经验将走向全国

  2020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的做法入选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验复制推广清单,平潭经验将走向全国。

  据悉,推行“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以来,平潭法院已累计拍卖成交各类涉案车辆共计501辆,标的达4119.78万元,成交转化率99.60%,溢价率38.56%,共吸引全国各地2985名网络竞拍者参与竞拍,车辆年成交量位列全省法院第一。同时,共发起各类委托事项3000余件,其中仅委托省外法院办理车辆查封、解封等事项共有1600余件,办结平均用时6.15天,办结率高达90%以上,减少了大量的公务支出成本及案件负担。

  “‘云处置’模式不仅让执行效率提高了,也让企业资金流传快了起来,极大地优化营商环境。”黄卉靓介绍,下一步,平潭法院将会继续深化机制,将政府询价变成网络平台询价,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合作,同时适当扩大异地财产处置范围。

  (记者 闵凌欣 通讯员 陈晋 潘瑜)

责任编辑:伊宁倩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