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消息,自我省福州、厦门列入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来,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近日,中央财政下达正向激励资金7500万元,对福州市试点工作给予奖励。
海绵城市建设重点解决城市水问题,目的是让城市拥有像海绵一样的蓄水能力,借助“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使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目前,我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地区包括福州鹤林、三江口片区和厦门翔安南部新城、马銮湾片区,中央财政累计支持我省试点区域补助资金27亿元。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我省试点区域的环境品质和抵御内涝能力大幅提升。
(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