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孙小果“金主”贿赂,普洱政法委原书记李洪武获刑3年半
7月2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了云南省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洪武受贿案一审刑事判决书。云南临沧市中院一审查明,李洪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04万,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50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孙小果的重要“金主”、已获刑的四川王氏集团董事长王德彬曾向李洪武行贿72万元,以获得李洪武介绍项目和在房地产项目中的关照。庭审中,李洪武辩护人提出,李洪武收受财物104万元属于数额较小,尚不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从轻处罚,这一辩护意见未被法院明确接受。
收受孙小果“金主”72万元
临沧中院认定,2006年至2015年4月,李洪武利用担任墨江县委副书记、县长、西双版纳州纪委副书记、普洱市人大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要求介绍项目的请托,3次收受王德彬所送人民币共计4万元。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李洪武利用其担任普洱市人大副主任、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王德彬实际控制的普洱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托,5次收受王德彬所送人民币共计68万元。李洪武8次收受王某贿赂人民币共计72万元。
今年5月21日,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王德彬等人涉黑恶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披露泸州市公安局打掉了以王德彬为首,长期盘踞在泸州市的重大黑恶犯罪组织,面向社会征集王德彬等人涉黑恶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王德彬早期在四川泸州发家,后来前往云南、贵州等地进行商业投资,这其中就包括在普洱成立联润公司,投资当地地产业。
王德彬另一个广为人知的身份则是孙小果的背后“金主”。 据报道,2019年12月15日,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四川王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德彬以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披露,2007年至2008年初,孙小果继父李桥忠和王德彬,请托时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袁鹏并向其行贿,为孙小果再审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
为情妇购房索贿30万元
2019年10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洪武被“双开”的消息,李洪武除了被指目无纪法,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外,还存在生活腐化,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问题。
临沧市中院认定,2018年10月,李洪武利用其担任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给其情妇马某某买房,向云南涵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加上王德彬行贿的72万元和另一笔2万元贿款,李洪武全案共计受贿104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案件审理中,李洪武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都没有异议并且签字具结,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也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贿数额达到20-3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被告人收受财物104万元数额较小,尚不属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从轻处罚;因为情妇购房而受贿的30万元属于借贷关系而非受贿,法院不应进行认定。临沧中院在判决书中评判称,关于受贿数额相对较小的辩护意见,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本案情节,作出罪责相适应的评判。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临沧中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洪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违法所得的104万元予以追缴。
(原题为《通融孙小果“金主”王德彬,原普洱市委政法委书记获刑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