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榕商宣)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启动“惠聚榕城消费季·购车抽大奖”活动,6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凡是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我市注册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将有机会获得现金奖励,最高每人奖励5万元。
参与活动的消费者需在“e福州”平台实名登记注册,同时要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6月25日~7月15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于7月25日前在福州办理完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并通过“e福州”购车抽奖平台填报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即可报名参与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者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销售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上传(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区分所属县(市)区进行认定。购车发票、行驶证、“e福州”、银行卡账号需为同一用户。
本次抽奖活动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身份证号为样本,采取电脑随机选取的方式依次抽取中奖号码。市公证处将现场公证,宣布抽奖结果。还将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抽奖结果现场审核比对,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作废,重新抽奖。同一身份证号限一部车参与抽奖,且只能抽取一次,每10名报名参与活动的消费者中最多产生1名中奖者。
奖项设置方面,按所购车辆价格(购车发票显示的价税合计价格)设置奖金档次,20万元(含)以下,中奖名额150名,每人奖励3万元,中奖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格的30%;20万元以上,中奖名额50名,每人奖励5万元。
活动奖金将于中奖结果发布后一个月内发放至用户在“e福州”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账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奖金超过800元的将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兑奖单位按规定代扣代缴。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购车抽大奖”活动旨在促进我市汽车消费。此前,在我市“惠聚榕城消费季·购车享补贴”活动的开展以及县(市)区政府的政策优惠叠加刺激下,我市汽车零售市场逐步回暖。据统计,我市5月七座以下非营运汽车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近16%,高于全国5月乘用车同比销售增幅近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