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总工会发出提示函 高温津贴应按时足额发放
福州新闻网6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近日,我省开启“烧烤模式”。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分别发出防暑降温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劳动者可通过举报投诉窗口、12333电话、12345平台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两份提示函都提醒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的计发方式和发放标准,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高温津贴并不是可发可不发的“福利”。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依法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