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聚众斗殴 闽侯12人获刑
团伙成员为牟取暴利,长期纠集在闽侯县南通镇一带开设赌场,因利益分割不均,引发聚众斗殴等犯罪。近日,闽侯法院依法严惩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分别以犯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罪等,对潘某银等12人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对部分犯开设赌场罪的被告人并处1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介绍,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潘某银、潘某光、潘某煊、汪某斌等人,在南通镇新坂、银安等地,不断变换地点开设赌场。2017年10月—11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波、潘某煊、汪某斌三人,在南通镇苏坂、银安等地开设赌场,招揽社会人员前来赌博,以庄家抽头为主要盈利点,参赌人员日均达二三十人。
2018年1月28日,被告人潘某银、潘某光等人因开设赌场利益分割不均,与被告人刘某波、潘某煊等人发生纠纷,潘某银等人通过被告人周某龙纠集被告人金某等20余名打手,打砸潘某煊的赌场。其后,潘某煊伙同被告人刘某波等人至潘某银赌场进行暴力报复。
闽侯法院认定,潘某银等12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做出上述判决。(记者 林威 通讯员 陈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