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福蕾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6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出台“福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儿童福利保障及关爱服务网络,每个设区市每年开展困境儿童结对帮扶不少于600人,到2023年困境儿童结对帮扶达到100%。今年每个设区市选定2个县(市、区)(平潭选定一个片区)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逐年推进。

  “福蕾行动计划”具体实施“十项工程”,包括关爱网络建设工程、假期关爱工程、结对帮扶工程、亲情关爱工程、心理健康工程、儿童学校工程、“福彩助学”工程、司法援助工程、智慧关爱工程、队伍培育工程。要求各设区市因地制宜打造1~2个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本区域的孤弃儿童;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开展儿童福利工作的实体机构,打造成县(市、区)儿童福利保障及关爱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儿童关爱服务室(站),将其打造成儿童关爱服务主阵地。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父爱、母爱实际,招募学校老师、社会爱心人士等担任“爱心爸爸”“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谈心交流、每季度至少1次入户看望。依托当地心理健康辅导机构,组建心理援助队伍,开通心理服务专线,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心理矫正等方面活动。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受侵害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网格化巡防机制、手机APP、配备定位手表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电子监护”。

责任编辑:傅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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