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榕水司〔2020〕13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018-350103-78-01-05447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排泥水工程位于台江区鳌峰路东南区水厂内;厂外泵房工程位于台江区光明港二支河北侧、光明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含排泥水处理工程和厂外增压泵房工程,其中排泥水处理工程新建反冲洗废水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等,以及设备购置安装等附属工程,设计污泥处理规模为日处理11.76吨绝干污泥(按全年85%保障率)及底泥脱水后的含固率≥40%;处理后的上清液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厂外泵房工程设置设计日供水规模为1500立方米的集中增压泵站1座以及配套工程,并铺设进出水管道1328米。
四、工程设计
(一)排泥水工程:基本同意排泥水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工艺设计、建构筑物结构设计、电气及自控设计、通风及消防设计等设计方案。
(二)厂外泵房工程:基本同意厂外泵房工程设计方案。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172.97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6097.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6.08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208.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8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总概算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