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及《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日前,福州高新区科技局组织开展2020年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
01、选任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
02、申报条件
1.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好的专业特长、专业技能和具有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经验的科技人员。
4.不限服务领域、不限名额,已在当地为农户、企业提供技术公益服务,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和星创天地,或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的个人均可。
5.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03、扶持政策
1.经认定为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的人员,可申请工作经费补助,按2万元/人(2年)标准发放。
2.工作经费在高新区特派员提交第一年年度工作报告后拨付第一笔1万元经费;在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提交第二年年度工作报告,并经区科技局委托召开的专家评审会验收通过后,发放第二笔1万元经费。
04、其它事项
1.符合条件人员于6月20日前将《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及申请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本人签名)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按属地原则报送南屿镇、村镇办,电子版发送至区科技局邮箱:fzgxqkjj@126.com。
2.南屿镇、村镇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汇总表》及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
3.联系人:
高新区科技局:卞少燕83772212
南屿镇:张炳信15959117511
村镇办:林芝13489196534
福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5日
附件:
1.福州高新区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福州高新区选派科技人员三方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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