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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提交初审

2020-05-31 18:49:41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李白蕾

  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5月31日下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关于《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草案)》的说明及相关初步审查报告。据了解,这项立法填补了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领城的立法空白。

  近年来,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公路、水运和城市交通综合运输网络不断完善。但由于交通建设工程周期长、环节多、参与方多、作业环境复杂,实践中存在市场不够规范、从业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手段不足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交通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十分必要,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提升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草案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明确规定建立从业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重特大事故处置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同时,条例草案还对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和其他从业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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