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福州样本”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林晗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福州样本”

  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召开。记者 池远 摄

  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 通讯员 贺莹

  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证。

  去年,福州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试点工作的8个地区之一。作为全国唯一的试点省会城市、全省唯一试点市,福州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今年1月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体制,着力构建以“企业+劳动者”需求为主要导向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制、由“三方+行业+企业”组成的多层次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24日,福州市召开开展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以此次动员部署会为契机,福州市将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打造鼓楼区、马尾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福清市创建“无欠薪”城市;创建7项工作机制,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治理的新路径。

  试点改革中的福州,争取用2年时间,积极探索打造“区域示范、机制联动、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福州模式”。

  三个示范区 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新模式

  鼓楼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探索企业用工管理服务新模式,立足福州软件园、高新技术产业、电子商务业、软件业、商贸服务业等产业特色,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信息化管理。

  马尾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探索台资龙头企业示范引领新模式,立足福州台商投资区、物联网产业等产业特色,探索高层次人才优质服务模式,促进台资企业示范引领行业劳动关系和谐。

  福清市创建“无欠薪”城市:探索欠薪预防机制新模式,立足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电子制造等行业,改革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方式,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探索建立欠薪预警系统。

  七项机制 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治理新路径

  亮点一:创新“两新+三方”党建引领机制。探索建立地方党委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融合机制,推进党建引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加强各类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探索依托“党建超市”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企业、社区、机关、行业等各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结对共建、互联互动。

  亮点二:创新企业用工管理服务机制。在高新区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试点工作,依托人力资源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为发达商圈的小微企业提供劳动关系事务服务。在全市开展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试点工作,探索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分类管理模式。率先在全市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提升企业用工管理信息化水平。创新特殊工时管理方式,在全市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工作。

  亮点三:创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载体,组织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五个一”活动(培育一支劳动关系工作队伍、每年举办一场劳动关系知识专家讲座、开展一次和谐劳动关系宣讲进工业园区巡回活动、组织一场现场观摩学习活动、树立一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宣传典型)。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每年培育、表彰一批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给予14个方面政策激励。

  亮点四:创新自主协商机制。探索在条件成熟的2~3个县级以下区域内实现行业性或区域性集体协商全覆盖,在各县(市)区选树一个具有区域性特点的行业进行示范性集体协商。探索培训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的有效方式,建立一支懂协商、敢协商、善协商的专兼职指导员队伍,着力提高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成效。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劳资协商会、劳资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形式。鼓励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职工满意度测评、职业道德教育等措施。

  亮点五:创新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升级“企业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指标,对监测异常企业实行“黄橙红”三级预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预警等级及时介入异常企业,对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早处理。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亮点六:创新“区域+行业”协同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建立区域性企业代表组织。推动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作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引入行业协会、律师、社工、合法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劳动关系事务托管、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工作。

  亮点七:创新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突出部门联动,建设企业(行业)调解、街道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仲裁调解共同发挥作用的“N+1”调解网络。改革创新调解仲裁办案模式,加快“互联网+调解”建设,推广在仲裁窗口设置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公告栏);完善配套措施,推进要素式办案模式试点工作。创新设立“法院执行+劳动维权”法院驻人社局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室,建立“五联动”“三优先”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机制。推广实行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一窗受理”制度,各县(市)区成立投诉(立案)联合受理中心,推动劳动纠纷咨询、投诉、立案“一窗受理”。

责任编辑:薛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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