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福州海洋伏季休渔
福州新闻网4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笑雪 通讯员 陈哲钊)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5月1日起,我市实施2020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伏季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根据要求,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市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市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杂渔具和围网(围缯)作业。
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市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市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渔区渔民务必严格遵守伏季休渔相关规定,广大市民也应参与响应,共同维持伏季休渔秩序,推动我市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