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公租房,这些热点问题记者帮你问了!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李锦清

  福州新闻网4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围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市民住房困难,福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起,福州市每年安排筹集公共租赁住房6000套,同时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人才销售1000套限价商品住房。消息15日经福州晚报微信报道后,很多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00询问相关问题。围绕读者关心的话题,记者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据了解,近期福州市将启动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申请公告将在申请启动前发布,届时会明确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申请部门、咨询电话及办理流程。市民可通过市政府官网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查看,本报也会及时跟进报道。关于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遵循的人社部门的要求,申请人可在申请公告发布后,查询市人社局官网或咨询市人社局。

  关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查询方式,市民可以从福州市统计局官网查询。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会随着每年的变化而变化。

  方案中的A型、B型保障对象,如果是外地户籍人员,需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才可申请,本地户籍市民是否缴纳社保并非必要条件。具体条件以申请公告发布的内容为准。

  记者还了解到,在福州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目前根据方案,没有明确缴纳社保的时间要求。四城区指的是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

责任编辑:李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