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3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毛美萍 甘圆方)好心收留好友借住,不料一觉醒来,卡上的7000元钱却不翼而飞,福州男子黄某某遇到了这件郁闷事。查了微信账户后,黄某某发现他的手机转出7000元钱到一个陌生微信账户,而这个微信账户居然是借住好友谢某某的小号。日前,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仓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
2019年9月9日上午,谢某某收到了信用卡的还款提醒,他为无钱还款而发愁。这时,他正借住在好友黄某某家中,当天黄某某因为看手机网络直播后睡了过去,手机未锁屏。谢某某起了歹念,用黄某某的手机加了他的微信小号,然后向该小号转账7000元钱。
在转账的刷脸验证环节,谢某某拿着手机对着熟睡中的黄某某脸上一扫,居然转账成功了。得手之后,谢某某立即将转账短信和微信信息删除,匆匆出门。
黄某某睡醒后,查看手机时发现,微信账单中有一笔7000元的转出资金,而对方并非是他认识的亲友,而是刚添加的一名好友。黄某某根据转账的时间推算,觉得这件事是谢某某所为,于是打电话询问,谢某某坚称不知情。
之后,黄某某报警。当天下午,谢某某接到了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心慌的他随后前往派出所投案。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谢某某提起公诉,仓山区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