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将龙岩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先裘(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先裘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先裘在担任中共漳平市委副书记、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岩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永定县人民政府(代)县长、中共永定县(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