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电脑版
飞卡阅读 头条 福州 原创 专题 图解 H5 福建 天下 台海 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 福州人才 福州都市圈 金融
榕视频 讲述福州 乌山时评 听福州 福州365·百姓

榕企可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

2020-02-25 08:48:06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李晖

  福州新闻网2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市医保局日前出台《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据《通知》,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延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划拨个人账户,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

相关新闻
本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