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商务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19年,福建省消费市场平稳增长、提档升级,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749.7亿元,同比增长10%,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前列。
据福建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吴霏介绍,2019年福建省消费市场呈现出四个主要特点:一是乡村消费增长快于城镇。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39.7亿元,增长9.8%;乡村1510亿元,增长11.5%,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快于城镇1.7个百分点。
二是网络零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网络商品销售额1223.3亿元,增长24.1%,高于去年同期4.6个百分点。
三是绿色智能产品热销。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零售额分别为49.4亿元、148.9亿元、6.8亿元、85.2亿元,分别增长126.1%、92.4%、45.3%、42.2%。
四是汽车、石油类等大宗商品平缓增长。福建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1936.4亿元,增长5.2%;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798.4亿元,增长7.9%。(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