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探路规划环评管理新模式,2019年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促进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强化规划环评,合并项目环评内容“同类项”,划清“责任田”,进一步做好“放管服”的“加减法”。
2019年12月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规划环评主要是站在促进产业布局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高度,统筹评估产业园区、交通路网、港口航道等领域,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质量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针对性措施,切实从源头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
为进一步明确简化范围、内容,让环评简化从“有名”走向“有实”,“有统有分,繁简分离”,把构建“亲清”新型政企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助力企业绿色领跑。意见提出,在“统”的方面,所有规划环评的项目可以共享互通的简化原则。在“分”的方面,分领域简繁分类管理,针对产业园区、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管理作用。对已完成规划环评,对相关规划内具体项目环评内容环境符合性分析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自然环境概况可适当简化,区域污染源调查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环境质量(除特征污染物外)和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价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结论。
意见中还强化各领域规划环评应该重点评价的内容,高质量完成规划环评工作,明确规划环评及规划环评跟踪评价的审查程序及部门,强调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权威性、严肃性。同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推动规划编制机关及时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形成互动,更好统筹区域空间布局和生态安全格局,更好统筹发展目标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规划环评从规划源头协同推进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张婷婷)